最近在成都又有几家工厂和单位又被罚款了,都说了成都环保局最近对废气处理和废水处理等相关的环保措施都严格把控。
首先先是在成都市大邑县内某机械铸造厂因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且未进行任何废气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起居,所以该厂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对此成都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5万元罚款并责令在15日之内进行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善,将会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家单位是在郫都区内的某医学检验公司经过成都环保局检查核实之后,发现该单位配套的废气处理等环保设备未经验收就直接投入使用,触犯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九条第一款,所以在此成都环保局对该单位进行了罚款22万元,如果在15日内未缴纳其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加收罚款数额 3%。
第三家工厂是在新津县内某重工机械公司因为再生产过程中也是产生了大量的含有挥发性的有机废气,未经过任何废气处理直接排放且未按照规定安装相应的防治措施,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此成都环保局对该工厂进行2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在15 日内安装相应的废气处理等环保设备。
以上3家工厂和单位有些是未安装相应的废气处理设备,有些是安装了但是没有进行安全验收。废气处理或者废水处理等环保设备在将来必将是基础的配套设备,这些环保设备的存在保证的不仅仅是工厂和单位是否可以正常生产,更是未来环境的一大保障。如果想了解更多有关废气处理或者其他的环保政策就关注蓝雨禾微信公众号或者电话来线吧:400-999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