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雨禾环保:讯息瞬变 诚信不变

“回头看”未经废气处理等环保措施的相关通报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11

内江高新区高桥街道办事处某石材厂违法排污,未经废气处理等问题:

        在2018年11月6日,群众两次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件举报万友石材厂未按规定完善废气处理和废水处理等相关的环保设施和没有固定排污点和未进行废气处理直接排放等环境问题。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某石材厂废水沉淀池未达环保要求且私设排污口还存在未经废气处理直接排放大量的含尘气体。经内江高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内江高新区高桥街道办事处环保站站长李克波诫勉谈话,给予内江高新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凤庙村(原东兴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凤庙村)原村委会主任李德成党内警告处分;经内江市东兴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东兴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段敏政务警告处分。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某养猪场造成水污染和恶臭气味等问题:

        2018年11月5日至8 日,群众5次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石梯镇某养猪场产生的污水和恶臭等环境问题。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该养猪场排污设施不合格同时存在污水渗漏问题而且没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所以恶臭气味迟迟得不到解决。经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达川区畜牧食品局副局长黎中华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达川区石梯镇副镇长谭祖喜、达川区石梯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李海诫勉谈话,分别对达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洲、达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管村中队中队长黄韬进行通报。 

废气处理

安岳县岳阳镇曙光村某建筑材料公司未经废气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问题:

        在2018年11月7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安岳县某建筑材料公司长期未进行任何废气处理直接排放出刺鼻气味和含尘气体等。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该公司存在砂土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以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且包含了未经验收立即投入使用等问题。经安岳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陈元帅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环境秦剑政务记过处分并免去股长职务,给予安岳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和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剑锋政务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安岳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杰政务记过处分。 

        以上三个案例不同于以往的通报,以往都是通报相关企业或工厂没有废气处理设备或者配套的环保设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惩罚。而这次的通报更是点明了监控企业是否配有废气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是当地政府所要承担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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